摽棄
ㄅㄧㄠ ㄑㄧˋ
摽弃
否
摽弃(摽弃)
biāo qì
抛弃。 清 方苞 《赫氏祭田记》:“有义田以养其族人,故宗法常行,无或敢犯。余尝以风并世士大夫,闲有慕效者,不再世而子孙族人,瓜分其义田而摽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