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思想分歧并非现代“人治”与“法治”思想在治国方式上的根本对立。
行政诉讼之司法公正,行政法治的实现都不是孤立的,它们有着密切的联系。
司法潜规则的盛行往往导致法律在司法领域的虚置,使法治的理想变成空中楼阁。
法治是一个多义的概念,作为工具性价值,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石。
而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发展提供了现实条件。
经济上自由化,政治上民主化,是现代行政法治实现的两个基本前提。
在法治建设中,法律结构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法治建设的逻辑起点。
权利精神是法治的灵魂,法治化需要权利精神的推动和牵引,要求逐步完善权力机制和权利机制,“以权利制约权力”。
既要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又要发挥法律在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我国实现煤炭资源管理的法治化,成为我国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高教法治在我国已初步确立,是行政法治在高教领域的具体体现。
另一方面,作为宪政原则的法治,又对民主即多数派决策形成某些限制。
人生信念:追求卓越、服务大众、奉献社会、推崇法治。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刀”与“菊”--关于法治与道德的再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