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有孩子要抚养的餐馆工,是不会因为咽喉发炎而放弃$100的工资而待在家休息的。
那里原来有家必胜客,当年我有位朋友在那里打工,偷了馅饼出来供我们酗酒狂欢。
在战争发生前,我在巴格达遇到了一个老师,他当时的工资是一个月两美元,他不得不去餐馆当餐馆工来保持收支平衡。
我在1980年成为全职记者之前的最后一份工作是在加州的一家法国餐馆打杂。
不要责备做错事的厨师长、杂工、女服务员或者坏天气,让一切恢复正常。
有一个周日的晚上,餐馆里当班的只有一名服务员和一个杂工(就是我)。
而且,做这些工作(比如洗碗工,巴士男孩等等,)使我坚强,并且到现在我能够理解我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