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混血儿的新妈妈,我准备在公开地、简明地讲述人种问题上开个头。
要不是在爱荷华,我就不会有家,像我这样一个住在纽约的混血儿同性恋也就根本不会来到这个世界。
奥巴马已经证明他是一位可以调动白人和黑人的混血儿。
许多保守党人倾向于承认由阿贝尔左肋瓦领导的种族主义政府。
消消气,我一个中英混血儿回到了母后的故乡,这感觉还真不错!
他们而偏爱混血的精英分子而非海地黑人紧张关系长期深化。
我有一个黑人妻子,三个黑白混血的孩子,所以我觉得我更有权力使用这个词。
梅尔温妮娅在生下混血儿子的时候大概才15岁,还是个少女。查尔斯当时大约2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