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分析,给出外国法查明制度的定义,并确定它作为国际私法基本制度的性质。
外国法查明作为国际私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有许多值得探讨的地方。
私法对国际法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私法理念对国际法的影响,即尊重领土主权原则是对所有权神圣理念的借鉴;
在我国国际私法立法中,法律规避没有独立存在的空间。
英国是普通法系国际私法和民事诉讼制度的源头,其相关制度非常发达。
间接调控的规范国际私法的事实,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称为冲突的规则。
现代国际私法在弱者利益保护方面充分表现出人文关怀和实质公平价值取向。
国际私法虽然是国内法,但它表现出来的国际性、趋同性趋势不容忽视。
自体法与最密切联系原则等诸多范畴相比,自体法应为国际私法中的自然法。
作者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国际私法应当是国际法性质的法律部门。
在这种全球化的浪潮下,国际私法也表现出了趋同化和统一化的趋势。
根据国际私法的传统理论,当事人选择的准据法只能是国内法。
对此问题的澄清有利于正确认识国际私法各种制度存在的价值。
国际私法中的不方便法院原则理论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
我国国际私法的趋同化进程应遵循大陆法系的路径进行。
然而,围绕主权原则,国际私法的争议就一直未停止过。
因此,“中国互联网主权论”,说的难听些,就是国际私法中的一句典型论述。
在晚近国际国内立法方面,出现了在继承法律适用中引入有限制的意思自治的趋势。
因此,笔者选择了从国际私法角度探讨意思自治原则适用范围的扩展。
自然法理论作为国际私法上诸多重要理论的法哲学基石,是确立自体法理论在现代国际私法中的地位的依据。
另外一个名称为“国际私法”,这一名称普遍使用于欧洲。
在国际私法领域对冲突规范进行软化处理已是不争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