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民事诉讼活动中,证据自始至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证据收集制度的构想。
第十四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第一百四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法院的最终判决,当事人可以像在其他的民事诉讼程序中一样提起上诉。
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如何承担直接影响着当事人的诉讼结果。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审判监督程序是国民事诉讼程序中争议较多的一个程序。
诉答程序是民事诉讼的起始程序,就整个诉讼过程而言,它是民事诉讼程序的基础性阶段。
诉答程序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占有重要地位,而我国的诉答程序极欠完善。
司法证明是民事诉讼的核心程序,也是证据法律制度的核心。
在民事诉讼制度中设置审前准备程序是大多数国家的共同选择。
这一问题实际上就是: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可否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