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诉讼法》即将修改之际,探讨该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基于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的考虑,法律必须对进入庭审范围的证据设置限制性条件。
文章拟从法理学的角度,对现行刑事诉讼制度的人权保障问题进行研究与思考。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年版,第349页。
未来诉讼信托立法应注意分别从信托法、诉讼法以及环境保护法等特别部门法的层面进行构建。
参见叶必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2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