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适用本条例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
在传统合同法理论当中,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是两种各自独立的救济制度。
如果事实众所周知的代理人,补救的解约,是不是提供给保险公司,并要求应该得到赔偿。
即仲裁条款不因主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被撤销而无效,也不因主合同的变更而受到影响。
本文首先分析了合同解除制度的建立,在我国其建立晚于合同法其他制度。
持有前项废止之邮票者,自废止之日起六个月内,得向中华邮政公司换取新票。
其中包括取消保障的年限限制和“解约”,解约是保险公司的一种做法,客户如果生病就不与其续约。
而平衡法将之视为不公,并设立了废除的赔偿,废除的作用是去推翻合约。
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的关系是合同法领域一个争议比较大的问题。
本文对破产无效行为制度的考察,贯穿了与该制度密切相关的破产撤销权制度的对比分析。
基于保证债务的从属性,保证人得主张主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抵销权;
大量的关于保险合同解除纠纷产生,妨碍了社会和谐发展。
进而从保险合同解除的效力方面,论述约定解除与法定解除分别给各个当事人带来的不同效果。
合同解除法律效果;溯及力;清算关系;恢复原状;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