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2007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及后来制定的有关司法解释初步建立了我国执行异议之诉制度。
特别是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通过及颁布实施,再审立案审查程序也再一次受到了关注。
民事再审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种特殊审判制度,也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补救程序。
立法技术上应当区分程序规则和操作规程。修改民事诉讼法还有待时机成熟。
就民事诉讼制度而言,任何一项制度都是由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所构成。
民事诉讼程序选择权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权利。
非法人组织在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上法律地位之冲突及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