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他住‘这座’房子里,所以让我的丈夫离开的决定非常难下。
结婚大半年了,我们始终住在公司的一栋三层楼的小公寓里。
而我们希望你乐于接受你的每一段生活经历,因为每一段经历都会让你产生新的期望。
在这里住几年,我选择最小的房间因为这样冬天比较不冷,我没钱买好的热气机。
但是荨麻带来的刺痛感看起来很短暂,因为有人不久后就看见小猴儿和其他猴子玩得很开心。
他认为我们必须为我们的选择负责,负责是我们生活的中心。
离开桑菲尔德庄园,我黯然伤神:我深深爱着这片土地,因为我曾经在这儿生活得充实愉快——至少有一段短暂的时间是如此。
她说她不在乎住哪儿……说只要我要她来,她就来跟我住在一起。
在大学的第一学期这个女孩流了很多眼泪。毕竟,这是她第一次离家这么远生活。
印度的一些地区,新年时人们不但不庆贺,反而抱头痛哭。据说是感叹岁月易逝及人生的短暂。
当我开始审视、重新定义我生活的方式时,长期以来的沉默在后边咬着我不放。
其实我觉得最感动最温馨的一幕还是大结局时她和她心爱的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虽然乔治.华盛顿在担任总统时选择了白宫的所在地,但是他却从来没有住在这个有名的建筑物里。
他从未因自己的困境而责备父母;他只是尽力过好自己的生活。
Loken说:“我记得她住的地方,当我去她家敲门的时候,这位神奇的女子打开门,”
经过这次重生,比起以前死亡是个有用当纯粹是认知上的概念,我现在有更确切的体会;
一位警察描述说一位八岁的男孩和他母亲的尸体相处了将近一个星期后才有人发现这样的状况。
事实上,她似乎与教学与教育同呼吸共命运了大半辈子。
他负责管理三个马童,而他和他的妻子就住在马厩的附近。
她说自己住在墨西哥,现在在俄勒冈州爸爸妈妈这几个星期可以摘樱桃。
从前有位青蛙先生,他叫杰里米·费希尔,住在池塘边毛茛之间一个潮湿的小房子里。
她既兴奋又快乐,说圣城耶路撒冷之游让她很舒服,感觉好像以前曾经在那里住过。
在我小时候,我寡居的姥姥和爷爷奶奶三位老人与我们住在一起。
但有件事你可能会觉得惊讶——虽然我和他一起生活了很久,但是我从来没有听过他的声音。
一天,他的一匹马逃出马厩,越过边界,跑到了胡人居住的地方。
在我二十五来岁左右的4年,我和一个和双排扣外套一样不适合我的男人生活、约会;
不过唯一的问题是,我当时住在加拿大的一个小村庄里,最近的海也要600英里远。
但若说我在此之前不曾生活过——我的灵魂在此之前不曾存在过,那是白费口舌。